REACH是欧盟规章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》(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的简称, 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,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REACH法规要求简介:
1、在EU范围内,年制造、进口量在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要对其有害性、用途等进行注册,新化学物质和3万种现有化学物质皆为注册对象。
2、对现有化学物质中有害性高的物质,生产量大的物质将先进行注册。
3、对物品中所含的化学物质纳入管理要求事项:
对物品中其含量在1吨以上,在一般适用条件下有意释放的物质要进行注册。
在物品种虽无有意释放,但高关注化学物质含量在1吨/年以上且在物品中含量在0。1%以上的要申报。
聚合物无需注册,但构成聚合物的单体要进行注册。
REACH法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注册单一物质,对配制品原则上按成分进行注册,对聚合物可免除注册,但对其单体则要求注册。
现有化学物质广泛流通与市场,为避免对其限制使用而造成经济混乱,设定了使用实施REACH的按阶段逐步进行物质注册的办法。
除了注册之外,和企业当前切身相关的还有某些“禁止使用”的物质。REACH法规中对某些危险物质、配制品和物品制造、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在REACH法规中已有列表,并会不断完善。当产品中含有列表中的物质时,就需要符合REACH的规定。
REACH法规申请的主体
按REACH法规规定,只有三类人可以提交注册申请:(1)欧盟制造商(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制造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)。(2)欧盟进口商(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对进口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)。(3)非欧盟的制造商指定的在欧盟境内定居的“惟一代表人。
REACH应对方案:
下面给出软充玩具企业遇到REACH有关问题的:
问题:当有客人要求我们出具/提供一份符合REACH要求的文件,我们该怎么做?
应对:当企业出口欧盟的是REACH框架下的成品时,通过和自身的上游供应商取得联系,列出所有存在于成品中出口总量大于或等于1吨/年的物质,并判断其是否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会释放出来。同时对照REACH法规,确定成品中的物质是否包含REACH法规框架下规定的高关注物质。当产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时,需要向进口商说明,并讨论决定由谁负责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报。
具体过程如下:
第一步:以测试方法去找出REACH法规限制投放市场或使用的有害物质;通过原料供应商,追踪原料的化学成分,了解来料是否含有限用有害物质高注物质。
第二步:当产品上、部件上含有限制使用的物质及高关注物质时,下一步该怎么做?
以布绒玩具一般产品为例,下列部件、材料中极可能含限制使用的物质及高关注物质的有:
纺织品:染料不含和不产生有害芳香胺,染料本身无致癌、致敏、急毒性,使用后甲醛和可萃取重金属含量在限制量以下,不含AZO,不含持续性有机污染物,不会产生污染环境的化学物质,染色的使用性能优于禁用染料。作为应对REACH的染色工艺,还应注意避免染色时采用含有APEO的分散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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